2021宜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宜昌单位下岗女职工能50岁退休吗?
下岗女工50岁满足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达到10年以上,下岗后是自由职业交费的,可以50岁退休。
第二、下岗女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年满15年,原则上是55周岁。但如果是1994年及以前倒闭的企业,可以享受50岁退休。
如果仅仅只是下岗,单位还存在,或者企业是1994年以后倒闭的,则不能享受50岁退休。
第三、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已超过45周岁的原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女职工,在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未中断缴费的,经本人申请,也可以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
宜昌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办理流程是什么?
1.通过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后,点击首页“特色服务”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登录,参保地依次选择“宜昌市”—“宜昌市本级”,点击“社保网上申报”进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2.在左侧菜单依次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进入申领入口。查看事项说明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接受使用协议和相关法律条款”,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2021年宜昌失业补助金?
2021宜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宜昌失业保险待遇终止情形有哪些?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