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报工伤还能更改吗?
可以更改。医院是负责治疗的单位,不负责工伤认定。工伤或其他原因受伤,医院都应该积极治疗。只是结算的方式有区别。个人原因受伤的将通过个人社保卡报销结算,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先行现付。是否工伤不影响医院的治疗方式。但由于费用结算方式的不同,当事人可以向主治医生说明是否工伤的事实。
工伤保险条例的发布机关?
工伤保险条例的发布机关:***院
引 号:000014349/2003-00079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发文机关:***院成文日期:2003年04月27日标 题:工伤保险条例发文字号:国令第375号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8日主 题 词:劳动 保险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 375 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 2003年4月16日***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
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工伤保险条例由***院发布,是中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预防和化解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权利义务、保险费缴纳、工伤认定、医疗待遇、康复和就业援助等内容,为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救济和保障。
***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具有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为实现社会公平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是我的回答,工伤保险条例的发布机关是***院。该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院发布,并于2010年12月20日进行了修订。此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公司工伤后都报给保险公司了还能更改吗?
可以。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已修改为什么还是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2010年修改、2011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先是由2003年4月16日经***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布时间是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又公布了《***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这个决定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怎么更改自己的工伤保险信息?
工伤保险怎么更改自己的信息?
工伤保险是只有单位的员工才能参保的一个险种,没有单位的个人是无法参保的。所以这个也决定了你自己的参保信息只能由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去更改。
一般情况下不会是工伤保险一个险种信息的错误,相当于社保局给你建立了一个基础信息,你五险的信息都在这个基础信息之下。
一旦如果你的基础信息,比如名字,户籍性质等信息作出了改变的时候要及时的让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去办理基础信息的变更手续。
如果没有变更,就可能影响到你在医院报销,领取养老金,失业金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的领取。社保经办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取待遇的人员和参保信息不一致的时候可能不会发放也是有可能的,或者就是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明,相当的麻烦。
所以基础信息发生变更一定要及时的去更改过来,社保经办人去办理也是比较简单。直接提交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