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缴失业保险吗?
可以
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个人无法自己补缴。
补缴的情况通常是用人单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申报手续后,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个人补交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理条件: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银行帐号;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参加失业保险职工花名册;
办事流程: 当限受理,审核申请单位情况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请失业保险登记分别在各市、县(区)社保局和就业局。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申报缴费单位情况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 各市、县(区)就业局
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金申领申领者须具备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事流程: 1)从失业之日起6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2)提供本***明;3)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 各市、县(区)就业
关于“失业保险怎么办理补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如果员工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需要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后7天内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在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可以补缴失业保险吗?
可以补缴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金缴纳情况与领取条件和标准等各不相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社保所,了解详细的补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