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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之日起计算
1、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开始计算的。意义:这一规定确保了失业人员在正式登记失业后才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助于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失业人员的情况,合理分配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2、失业保险金从您失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接受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查确定申请人的资格,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3、正确答案:B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4、失业金在离职后的60天内可以领取。以下是关于失业金领取时间的详细说明: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离职后有“及时”领取失业金的权利,这一“及时”在各地条例中被具体细化为60天。
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1、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的计算起始点为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这意味着失业者从实际失业开始,直至完成失业登记前的这段时间内,将无法从原单位领取工资,同时也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这一规定旨在促使失业者尽快完成登记程序,以尽快获取失业保险金,减轻失业期间因中断工资收入可能带来的生活不便。
2、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1998年12月26日***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计算失业保险金,意思也就是在失业的这一天到失业登记的这段时间里,是得不到原单位的工资和保险金的。
4、法律分析: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以***院令第258号发布,从这一年起,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1%缴纳。此前,已经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以工龄折同为缴费年限;此后,则以职工实际缴费年费计算。
5、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开始日期是什么意思
开始日期指的是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算。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就是开始享受失业待遇的日期和失去享受失业待遇的日期。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该领取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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