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偿以后复发还能在继续申请做第二次劳动能力鉴定吗?
- 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 职工工伤鉴定出来后超过三年后还可以赔偿吗?
- 一年发生两次工伤能拿到两份赔偿吗?
- 工伤九级内固定术一年后二次手术停工留薪期多长?
工伤赔偿以后复发还能在继续申请做第二次劳动能力鉴定吗?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者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可以的,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之日起,一年以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的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根据GB/T 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职工工伤鉴定出来后超过三年后还可以赔偿吗?
鉴定结果出来之后,你什么时候离职什么时候就可以申请领取赔偿金。只是离退休五年之内,越接近退休年龄补偿金越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一年发生两次工伤能拿到两份赔偿吗?
一、在同一单位发生多次工伤,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正常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二、构成残疾(工伤等的)的,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以分别重复享有,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能按最高级别享有。
工伤九级内固定术一年后二次手术停工留薪期多长?
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工伤职工一年后取内固定,应按旧伤复发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和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证明确定。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