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职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工伤伤残赔偿金吗?
- 公司面临重组,对工伤职工如何安置?
- 正常领取的伤残津贴,公司倒闭后怎么办?
- 在公司上班受工伤还没等到鉴定公司倒闭了还能有赔偿吗?有交保险还有合同?
- 企业内部承包遭遇工伤怎么办?
工伤职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工伤伤残赔偿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于工伤造成的伤残,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工伤职工的伤残属于工伤范畴,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向工伤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伤确认书等。同时,工伤保险制度仅适用于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方面,不包括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方面的补偿。
能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工伤补助金的,对于劳动者存在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伤补偿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工伤补助金的,只要存在工伤就有工伤赔偿金,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面临重组,对工伤职工如何安置?
进行了一次性赔偿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进行一次性赔偿的,由重组后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正常领取的伤残津贴,公司倒闭后怎么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因此,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应当在破产清算时划拨给社会保险机构,破产后,由社会保险机构继续发给直至退休。
在公司上班受工伤还没等到鉴定公司倒闭了还能有赔偿吗?有交保险还有合同?
可以要求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企业内部承包遭遇工伤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职工遭遇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