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后是否应当归还公司垫付的医药费?
是应当归还公司的,因为治疗费应由工伤保险保险基金支付。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劳动法工伤条例有规定向用人单位借款这项吗?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职工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借款,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照发,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垫付,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借款属于自***。《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残鉴定后离职了后续费用还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了。当事人伤残鉴定结束后办理了工伤理赔。理赔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级鉴定费,后期医疗费等等,确定等级后的理赔方案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伤失业补贴金等。
在办理社保工伤理赔时,已经考虑根据医疗结纶的后期治疗费用。理赔到位后夲次工伤的报销就己结束了,所以后续发生的费用不能再报销了。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可以,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一、在职期间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离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