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报销?
城乡医保是指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其报销范围和方式有所不同。
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基本医疗费用,包括医院门诊、住院、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由各地区的医保政策决定,一般需要先支付费用,然后按规定的比例向医保部门报销。
农村居民合作医疗通常只能报销一部分基本医疗费用,也是根据各地的政策而定。农村居民报销方式一般是先支付费用,然后在当地的合作医疗机构或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城乡医保政策和报销方式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情况需要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社保局咨询。
1、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医疗卡,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2、在市外2级及2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疗费用原始***、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户口簿、经办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2级及2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4、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需要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一旦经过新农合调查、审核之后,一旦属实则予以报销。如果责任是由第三方负责的,是不予报销的。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参保人***,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去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医保报销款。
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每月的5日到10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之后每月的12日—15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次月上旬,区医保办事处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持本人***到区医保办领取。
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1.申报结算资料:住院结帐***并盖章;医疗保险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盖章;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并盖章;出院记录并盖章;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2.结算:如果参保人是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可以凭收单凭据、本人***直接到社保中心结算报销。需要注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1日起恢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