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补助金只领了两个月又就业了还可以领吗?
- 还有三个月失业金领,新单位交了一个月社保又失业,请问还能领吗?
- 在外省领取失业金,在本地又有工作了,外省的失业金还好领取吗?
- 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交了四个月的社保但是又失业了还能领没有完的失业金吗?要怎么办?
失业补助金只领了两个月又就业了还可以领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还有三个月失业金领,新单位交了一个月社保又失业,请问还能领吗?
新公司交社保就不能领失业金了。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在外省领取失业金,在本地又有工作了,外省的失业金还好领取吗?
你可以申请将外地应领取的失业金转到本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现在就业了,原来应当领取的失业金期限予以保留,待下次失业后可以和再次就业应享受期限合并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交了四个月的社保但是又失业了还能领没有完的失业金吗?要怎么办?
领不到了
两次失业登记申请要间隔一年以上
你才间隔4个月,没办法再继续领取失业金
自己或者单位再继续交几个月失业保险,累计满年限后再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