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关于这个问题,大亚湾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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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大亚湾公租房的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包括符合本市户籍、无房或住房紧张、家庭人口稳定、家庭收入不高于当地平均收入的家庭。
2.年龄需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家庭成员未被列入城市失业、低保、救助、优抚等相关救助名单。
4.家庭成员未拥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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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成员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满1年以上。
6.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和家庭经济条件不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保障房申请条件。
7.家庭成员的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
8.申请人须按时缴纳房租,并按规定使用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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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条件为一般情况下的申请条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
一、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大亚湾区无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