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交失业保险如何要求补偿?
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公司没交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依法在解除劳动合同6o日内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级复核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级复核是指失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完成申领审批后,对申请资料进行二次审核的程序,也称为一级复核。经二次审核后,如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则将发放失业保险金。
具体来说,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由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如果审批通过,就会进行一级复核,即经办机构负责人或复核员对初审结果进行再次核对,确保核定金额、社保缴纳记录等信息准确无误,并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再次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存在争议性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申请,可能需要进行更高级别的审核,例如区域性审核或中央复核。在整个审批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避免提供虚***材料或隐瞒真相导致申请失败。
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级复核是指在申请失业保险金后,经过初审后,需要再次进行复核。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资格,并防止误发和滥发。
复核***取双重审核制度,由多人审核申请人的资料、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情况,并互相核对,以保证申请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资格。
意思是在办理失业补助金的时候,审核还没有通过,也就是说进行符合的时候没有通过,所以目前来说还是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的。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失业保险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