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交的综合保险怎么算?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2002年开始实行的,2004年进行了修订,
以前外地人在上海打工只能交综合保险,
自2009年7月起也可以缴纳城镇保险但不是强制执行的。
目前综合保险每月缴费额为267.5元,有用人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并全额支付,并领取综合保险卡交给劳动者。
综合保险可以享受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发生状况时即可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患病住院时享受)、老年补贴待遇(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发放一份凭证,退休时在指定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领取)和日常医药费补贴(每月20元打入卡内,用于看病或购药)。
将来离开上海,老年补贴凭证随身带走,其他的就为上海作贡献了。
如果打算长期在上海发展,可以寻找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城保的企业入职,如果个人有较高的学历(硕士、研究生之类)和特长,可以寻找能办理引进人才类居住证的企业,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城保满7年后申请“居转户”,做新上海人。
综合保险费的缴纳与员工工资不挂钩,具体算法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上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同时扣缴的还有每月20元的综合管理费。(即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间每人每月的综合保险费为:2006年上海市职工月均工资2464,2464*0.6=1478.4 1478.4*0.125=184.8元,184.8+20=204.8元)
中通快递五险是怎么交的?
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有些企业还要给员工交纳意外伤害险什么的,那都是***待遇好的企业。其中五险中的前三险需要个人承担,也就是工资里扣除的80元保险费。
即使没有发生工伤的可能,因为五险是连在一起的,所以也要缴纳,但是不从你的工资里扣,只由公司承担。
如果你的户口是农户性质的,公司只买两险,即:农民工工伤和农民工医疗。此两险均不需要个人承担。
上海工会互助缴费怎么办标准?
1、单位团体参保凡属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退休职工,均可按自愿的原则通过本人原单位的退管会组织,团体参保本***,到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数不少于本单位退休职工总数的75%(以社保中心提供的单位退休人数信息为准)。丧劳比照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在职职工应参加本***。2、社区参保属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社会退休人员等符合社区参保条件的退休职工,可以在每年六月份到本市各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手续。。。。。。第四条 保障费缴纳标准:1、单位团体参保缴费标准单位团体参保的缴费标准为170元/人 (未参加“ 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 或“在职职工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的单位,缴费标准为185元/人)。2、社区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全部社区参保对象都应在2013年六月份或退休后一年内的六月份到社区参保,2014年起首次参保或续保中断后再参保,将分别按不同的缴费标准收取(新退休人员除外),缴费标准如下:(1)在2013年6月以前已退休人员在2013年六月份参保、在2013年6月以后新退休人员在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按缴费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收取,次年起,按续保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收取。(2)自2014年起以下三类人员首次参保或续保中断后再参保,按缴费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的相应倍数收取:① 在2013年6月以前已退休人员,在2013年六月份以后首次参保;② 在2013年6月以后各个年度的新退休人员,在退休一年之内的六月份未参保,在以后首次参保。上述两类人员的缴费金额按以下公式收取:首次缴费标准=缴费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1+n1)注:n1指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后未参保的年份,1年起算,超过3年的均按3年计算;次年起,按续保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收取。③ 曾经参保但未按时续保,中断以后再参保的退休人员,这类人员的缴费金额按以下公式收取:第一年的缴费标准=缴费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1+ n2)注:n2指从2013年起计算最后一次续保中断到本次参保所经过的年份,1年起算,超过3年的均按3年计算;次年起,按续保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收取。社区参保对象2013年的缴费标准为185元/人。第五条 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只能参保1份。超出的份数视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