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取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上海领了失业保险金还能交社保吗?
可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可以以自由身份缴纳社保,不能通过公司缴纳社保,因为通过公司缴纳社保会被认为失业者已经重新就业,这就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自2021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上海领了失业金是可以缴社保的,但要到社保办事机构办理停止失业金发放手续,因为失业金是社保保障的一个重要项目,主要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需求,但靠失业金不是长久之计,所以还是鼓励在失业期间尽快找到工作,重新有了经济来源,又能继续参加社保。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再就业,已领取的失业保险会被扣回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大连2021失业补助资金停发了吗?
申请停发了。大连失业补助金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因此须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2021年已经不能申请,但符合领取条件且已经在2020年申请的人,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是疫情期间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扩大了受益面,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失业人员,标准为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