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
最多不超过三次,但是在每一次领取失业保险的过程中,都需要具备相同的条件才可以正常的领取,如果说你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就不能够正常的领取。我们都知道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第1个条件就是非因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岗位,第2个条件就是参保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一周年以上。
没有限制
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没有限制,满足条件就能领取。【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后必须当月办理才能领失业保险吗?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按月发放有两个含义:
一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指每月的应发数额;
二是失业保险金每月发一次。
领取失业保险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缴费期限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辞职以后必须当月办理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吗?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如果说是你自己主动申请辞职的,那么是不具备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必须是由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你个人的劳动合同,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
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并不是由个人去申请办理,而是由企业单位来给你申请办理,也就是说确实是因为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单位是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这种情况下你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失业金的待遇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只有在累计缴费年限一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当然你的这个累积缴费年限在10周年以上的话,那么你就可以最长领取失业保险,不超过24个月。
所以说失业金的待遇并不是说自己辞职以后就可以领取,而是必须由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这种情况,实际上你个人提出辞职以后,那么基本上是获得不了什么失业金待遇的。
感谢阅读,请教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