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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工伤赔偿标准,吉林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日20元。资金支付渠道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确定标准。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主观:黑龙江一般情况下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法律主观:工伤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在治疗时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同意使用的,由单位承担;若是属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的,如:病房要住高级,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3、工伤报销不了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 误工费赔偿标准 :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 计算误工费 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工伤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注:具体把标准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吉林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工伤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3、本通知执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和确定范围。 调整和确定标准 (一)伤残津贴。
吉林省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吉林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115个月工资。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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