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还需要每月到失业保险处报到吗?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这样的:
1、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辞职、自动离职等都不可以。
3、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当地就业失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失业保险金,与各地经济有关,大约每月一千元。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病会有医疗补助。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培训、介绍工作等。
失业补助金需要每月核对吗?
不需要每月核对。社保缴纳人符合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在登记失业时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查实,其失业原因,失业时间,社保缴纳年限,可享领月份数,社保中止状态等等都会得到核实后确认,此后失业金发放多以转帐的方式直接转入指定的当事人***。
当事人实现再就业,恢复续缴在职人员社保时,即中止发给失业补助。所以无须每月核对。
失业登记办理一直在审核中怎么办?
失业登记一直在审核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失业补助金一直在审核中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人社部门,也可以撤销失业补助金;2、进去之后,点击社保,选择电子社保卡;
3、进去电子社保卡之后,点击社保查询;
4、进去社保查询之后,然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撤销;
5、进去之后,点击确认,可以撤销失业补助金,重新进行申请。
领取失业金领要符合以下条件:
1、非自愿离职。所谓非自愿离职就是自己被迫离职,可能是被公司辞退,也可能是因为公司破产倒闭,最终无法经营,也有可能是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发放工资,员工申请离职。如果是员工主动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法领取到失业金;
2、失业保险至少缴纳一年以上。领取失业金的月数和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很大关系,规定是必须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金;
3、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被迫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我们需要在7日内到当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并且办理好求职登记。这样就业局可以掌握个人相关信息,也可以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