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山东省工伤伤残赔偿最新标准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交通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其中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交通费和伙食费由当地人民***规定。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赔偿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山东省青岛市工伤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青岛市对工伤的处理办法如下: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符合工伤条件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工伤期间,劳动者享受工伤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工伤残疾评定后,劳动者可获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2020年?
2020年6月1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的实施意见》。
原因: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的监管,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水平。
内容延伸:此办法明确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规定,包括停工留薪期的长度、伤残鉴定手续及期限、工资和待遇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细则,同时加强了对各类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的管理和指导。
此举为监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意义和价值。
2020年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还未出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工伤程度和恢复情况而定。
此外,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其基本工资、***津贴等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不得侵犯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应当按照医嘱积极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同时,***和社会应当关注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工作岗位安排,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020年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已经出台。
因为2019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力***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和实施细则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办法,工伤职工被工伤认定后,可享受恢复期和治疗期两个阶段的停工留薪期,恢复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治疗期为医生确诊日起至病情稳定为止,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且给出了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期限要求。
这个办法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