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直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规定?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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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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