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业原工作地能领失业金吗?
一、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二、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的条件。
本人到当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具体内容包括: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您在该地的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您在该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保险所在地失业保险费年限与现在的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异地参保后异地失业能在本地办失业吗?
可以。不过各地政策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所需材料也不同。
失业人员参保地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按照法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法规发放。
异地缴纳社保不可以在现地享领失业补助金。社保缴纳人在异地缴纳的社保己转移至夲地,在本地因非夲人意愿被动失业了,可以到所在地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失业并领取失业补助。但异地缴纳的社保未转入夲地的,不可以在夲地登记失业和领取失业补助。
非东莞户籍一次性失业金如何领取?
1、 本人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 提供银行存折或***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的办事程序:
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规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障局。参保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办理。
异地失业金怎么办理?
企业在解除合同后的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给失业经办机构备案,相关机构办理审核业务。
2.
失业人员要在失业后的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随后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
失业保险异地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异地领取是可以的。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在规定期限内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必受限于所在地的限制,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异地领取。
2.领取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明,例如失业证明、***等,到当地的失业保险办公室提出申请即可。
3.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因此建议在领取前先进行了解和咨询。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异地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