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天津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最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天津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 2、天津工伤赔偿标准
- 3、天津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多久啊
天津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1、第35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您要问的是天津市工伤八级赔偿35万少吗?不少。根据查询天津本地宝得知,天津市工伤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金额可以达到20万元,而35万已经属于赔偿金额高的。
3、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天津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天津工伤赔偿标准
1、天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费、工伤失业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项内容。
2、天津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
3、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是:一级2820元、二级26***元、***2575元、四级2452元。
天津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多久啊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职工工伤治疗期为留薪期,一般未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关于天津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最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