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新政策?
【1】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2】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是不超过300元的,封顶线是不超过3000元的。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省只是对医保门诊报销进行了一个范围上的规定,吉林省所辖各地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医保基金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报销标准。以长春市为例,报销规定如下:【1】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7%;***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2%。【2】起付线和封顶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封顶线统一为2000元。对于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规定,即表明了医保门诊的报销金额范围。通常情况下,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是要在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范围内按比例进行报销的
首先是普通门诊的报销待遇,与其它医保调整的地区相同,在当地医保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了,根据当地的法规来说,在岗职工的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类别不同,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55%和50%,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则统一再提高5%。
不过在报销时,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报销金额也是有限制的,对于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100元,二级和***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是200元和3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上级医疗机构就医时,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是可以补差计算的,而对于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最高支付限额,则统一为1000元的支付标准,对于超出部分的门诊费用就需要个人承担了。
其次是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在当地医保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就可以全家使用了,参保人员及其家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产生的自付费用,都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了,除此之外,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以及家人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等等,都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了。
吉林市医保新政策?
第一个变化是将会改变医保返款的标准。我国逐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制定新的医保返款标准,河北、河南等地已经落实执行这项新制度。新标准要求,在职职工返款额度统一按照缴费数额的2%划入,退休职工按照上年度养老金2%计算返款数额。
与此前规定相比,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返款数额将会有所下降。预计将从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项新标准。
第二项变化是改善职工门诊的待遇水平,部分地区职工门诊的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最低报销比例高达50%。在职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还可以和家属共用,家属可以用账户里的钱缴纳新一期医保费用。
第三项变化是提高部分地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不同地区医保费用上涨幅度有所不同。医保缴费上涨数额为350元到600元不等,江苏常州等地将医保缴费数额上涨到930元。
第四项变化是从2023年开始,扩大异地医保服务范围,简化异地医保办理手续,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长期在异地生活的医保用户,不用定期返回办理地为医保账户缴费,在相关部门办理好备案手续,便可以继续用原有账户参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