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已修改为什么还是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2010年修改、2011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先是由2003年4月16日经***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布时间是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又公布了《***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这个决定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88年工伤条例是怎样?
1988年至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如何更换工伤赔付***?
工伤赔偿账户可以更改,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金应当直接支付给受害者或者其指定的受托人。因此,如果您需要更改工伤赔偿账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提出申请:您需要向雇主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更改工伤赔偿账户,并说明更改原因和新的账户信息。
2. 审核确认:雇主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和确认,并核实新的账户信息是否准确。
3. 签订协议: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您需要与雇主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签订协议,明确更改后的账户信息和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