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老工伤待遇的最新政策?
***相关规定中关于沈阳市最新工伤待遇的情况如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沈阳2021工伤津贴调整?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
三、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沈阳工伤保险新增人员怎么办理?
工伤保险人员新增怎么办理流程:
1、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3、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
沈阳市2021年工伤津贴调整了吗?
第一伤残津贴每人每月缴纳标准一级伤残增加163元,二级伤残增加154元,***伤残增加145元,4级伤残增加136元,5级伤残增加127元,6级伤残增加109元。
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调整标准配偶增加76元,其他亲属增加57元,孤寡老人和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9元。
第三生活护理每人每月标准。以2020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没***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调整后的标准为355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后标准为284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后的标准为2133元。能帮助到您吗?
沈阳退休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1、企业退休人员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继续领取。
2、火葬的,丧葬费为死亡时至上一年省平工资的四个月,抚恤金为本人养老金的八个月。如果土葬的,不享受丧葬费,只有抚恤金。
3,对于确实孤寡一人,无任何继承关系人或无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不予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4,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5,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6,遗属生活补助费: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
7,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
8,【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