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险怎么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6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
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如果是本地户籍,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
如果是外地户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厦门低保标准每月85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厦门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有多少?
可领取2030*90%=1827元
2023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按省里规定执行,为厦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厦门市给予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标准为: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500元;
- 农村登记失业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需要符合相关标准才能申请。具体细节和要求可以向当地***或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了解。
厦门市的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会有一定差异,但一般来说,其标准如下:
1.全市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按照未参加失业保险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两种情况分别执行。其中,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每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6个月,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每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12个月。
2.对于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人群等,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标准可能会有所提高,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政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具体包括:失业满六个月以上,已经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到期,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有固定居住地等。同时,失业人员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前向就业部门或相关办事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