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条例第几条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首先要满足劳资双方存在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工伤最多需要几条劳动关系?
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一)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第二条则规定了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及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据,如社保参保资料,银行工资流水,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音像资料以及其它可以怎么劳动关系事实存在的证据。而不是几条劳动关系。
十级工伤适用残疾人保障法第几条?
一、伤残等级评定标准10级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没申报怎么办?
首先看你的工伤满足不满足工伤形成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专门讲了什么样的伤才可以谈工伤,大概总结了一下,
1、在工作范围内或在上下班的途中;2、本人遵纪守法,没有违规作业或存在***喝酒等失去自控能力的事情,3、受伤的原因和工作有关,即因工受伤
我不知道题目里的单位不承认工伤是个什么意思,因为就劳动法律法规方面,
单位只能以表示“存在或不存在劳动关系”来配合你申报工伤,单位其它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用工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
工伤认定机构认定工伤。
剩下的是自然法律流程了,既然题主没问,那就不说了,下面有几条建议:
1,不一定受伤了就一定是工伤,也不一定因工受伤一定能评上伤残等级,但没评级的因公负伤单位也应承担责任。
2,单位上不上工伤保险和你申报工伤没关系,报了保险赔你,没报单位赔你。
3,工伤的主体是单位,不是个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要分清。
4,工伤索赔是有理的,但有理并不代表你可以拿法律做武器向单位肆意开火,记得和单位要好好相处,不然赔付时按照法律程序,单位有太多延迟交付的方法了。
5,调解是必要的,如果调解能满足你的赔付要求,尽量别走仲裁,同第4条,拖不起。前提是你得清楚你的伤残等级应该大概赔付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