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单位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总额,但是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跟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工伤鉴定结果和国家工伤赔偿标准决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工伤鉴定结果对应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就是工伤保险赔偿金。
另外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行业的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准费率在0.2%至1.9%的范围内浮动。
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和风险程度,确定为五个:即0.5%;0.8%;1%;1.5%;2%。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
1、对金融产业、商贸零售、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各种服务行业等实行0.5%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2、对电信邮政、新闻出版科技交流推广、交通行业实行0.8%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2021年工伤险的报数?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等等。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