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会有补助吗?
没有。
工伤不由工会管,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管理范畴,应该有社会保险局管辖。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会没有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的义务,不承担职工工伤的赔偿责任。
但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工人维护工人的权益。发生工伤,和工会无关,工会不支付任何费用,是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职工缴纳的会费,不是用来支付工伤费用的。并且工会是会员组织,不是主管部门,不承担责任。
工会怎么解决员工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会遇到有员工工伤,要第一时间报人社局劳动保险处,安排专人帮助做工伤认定,如果职工因为工伤不便行走,工会有义务帮助整理材料,到劳动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文书下达后及时沟通工伤人员,准备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并帮助向工伤保险处索赔。
单位工伤和工会申报有什么区别?
单位报工伤与个人报工伤的区别是:
1.时限不同,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不同,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申报顺序不同,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汽,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