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救助?需要那些条件?
1、温州籍市民或在东莞市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因重大伤病而本人及家庭、工作单位确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可向温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申请医疗救济。医疗救济申请可由本人提出或由其家属、医院代申请。
2、温州籍市民应向户籍所在地、外来人员应向其所工作镇(街)的医疗救济分会提出申请,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各分会设在各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申请人须向分会提交《医疗救济申请书》,详述申请医疗救济的理由,经分会审查后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发给《温州市医疗救济金申请表》让申请者填写。填妥申请表并经有关部门加具意见后,附上申请人***复印件、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交回分会审批。
3、情况严重、需市医疗救济基金会调剂解决的,经分会同意后可通过分会向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提出医疗救济申请。
4、市直属单位人员需申请医疗救济的,应向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5、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是对无支付能力且病情危急重的伤病者酌情进行医疗救济,而并非给申请人报销医疗费和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本人或家庭、工作单位有能力支付医疗费者,市医疗救济基金会不予救济。
没参加医保人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不可以,大病救助对象包括“三无”人员:
1、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养人的人员;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或者虽参加了这些保险但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3、申请大病救助时,应准备患者本人的书面申请、户口簿、***、低保证复印件和正规医疗机构的收费收据、处方及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单据等材料。办理时,需要患者本人或家属向所属社区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