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伤鉴定十级标准?
在福建省主要有以下情形可鉴定为十级工伤: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4、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5、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十级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福建省对老工伤最新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赔偿新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福建8级工伤可能赔付多少?
福建省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每满1年发给0.3,不足10个月的按10个月计发。
福建省九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九级工伤伤残人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为伤残者上一年度省本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4个月。
如果伤残人员因工致残,月平均工资不足6个月的,补偿金按最低标准计算。同时,伤残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待遇,其中康复救助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等。
此外,保险公司还根据伤残程度为伤残人员提供一定的定期生活补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以上是福建省九级工伤伤残的基本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