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跨省办理吗?
可以
失业保险可以异地办理,只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即可。
具体流程如下: 1、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转给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迁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
3、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
4、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及时审核,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异地怎么办理?
如果您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异地申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
1. 首先,您需要前往目的地城市的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局进行咨询,了解该城市的失业保险政策和相关规定,以及异地申领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手续。
2. 在了解了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后,您需要在原籍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局办理异地申领的手续。具体求职者需要提供个人***、社保卡、就业协议书、被解聘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审批并接受状态的网上查询,如果符合申领条件,会给您办理异地失业申领手续,申领成功后,每个月您可在当地的***内领取失业保险金。
总之,办理失业保险异地申领需要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保持联系公职人员与进行信息沟通。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先由原单位为职工转移社保关系,再由现单位为职工在当地申报社保登记,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
最后单位与职工可以每月按规定继续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用。
可以领取两个城市的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
失业金不可以领两个地区的,只能领一个地区的失业金。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如果你先后在两个城市就业交了五险一金又先后失业了,那是可以先后在两个城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即先在A城市领失业金,后来到B城市就业交了五险一金,失业后就在B城领失业补助金。但你不能同时在两城市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能不能跨省领取?
失业保险能跨省领取。 失业保险跨省领取的流程:
1、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2、由参保人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转移领取申请;
3、凭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单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4、待参保地失业保险资金到账后,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为直辖市和地市级。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