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东莞失业金是一起算的吗?
不是一起算的。
因为广州和东莞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各自有独立的失业保险制度和管理机构,失业金也由各自的机构来支付。
如果一个人同时在两个地方均有失业保险,他可以在两个地方分别领取失业金,但两个地方的失业金不会合并计算,而是分别按照各自的标准计算和支付。
所以,广州和东莞的失业金是独立计算的。
广州和东莞的失业金是不一起算的。
广州和东莞虽然都是属于广东省,但是由于其行政区划不同,其政策也有所不同。
失业金是由当地的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的,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而且也没有规定广东省内的失业金必须一起算。
因此,广州和东莞的失业金并不是一起算的。
在国家层面上,关于失业金的政策是由劳动部门来制定和管理的,各地的具体政策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除了失业金之外,还有其他形式的就业保障政策,比如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
如果你遇到了就业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劳动部门,了解更多的政策和措施。
东莞和深圳的失业社保能融合吗?
可以合并,办理社保转移或者融合的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深圳领失业金异地又买社保可以吗?
不可以。
领失业补助金期间异地是能交社保的。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外地缴纳的为居民社保,是没有冲突的,但是在外就业,缴纳的职工社保,则必须办停失业保险哦。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深圳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能在外地买社保。根据申领和发放失业补助金相关政策,失业补助金是对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重新就业或参保的人员应停发失业补助金,在外地参保就是在外地重新就业了,应当停发失业补助金哦。
非莞籍失业待遇金能领多少?
失业金跟户籍无关,只跟你有没有在东莞交社保有关,具体能领多少可以参考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
实际缴费年限(即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直接取整数,≦24个月)*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数*60%*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90%。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不满24个月的保底限高:1≦实际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
按上述计算办法少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可补足相应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