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宜昌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宜昌社保标准?
缴费基数标准
城区2019年核定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4800元/人月,下限为2880元/人月,上限为14400元/人月。
参保单位及职工 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分别据实申报(月缴费基数保留到10元)。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2018 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2018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月缴费基数低于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60%的,按60%申报,高于300%的,按300%申报。
单位和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不得低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严禁参保单位按 60%低基数倒算申报,因少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等而产生的社保***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基数申报时间
2019 年度,我市城区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8两月的11日至31日,因基数调整涉及补收等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不能办理人员增减变动。
逾期未申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该单位及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且不低于宜昌市最低缴费基数的60%预认定。
灵活就业人员
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将执行新的标准。具体见下方表格,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社保费。医疗保险最长可选择一次性缴至2021年6月30日。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在八档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执行,分别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职工个人不缴费。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从2022年5月起恢复为正常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