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失业金领取标准?
鞍山市失业金领取标准为,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或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726.75元/月;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671.5元/月。
2.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1162.8元/月;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074.4元/月。
3.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1231.2元/月;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137.6元/月
鞍山失业险怎么申请办理?
1.进入【***院客户端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看电子社保卡信息】。
2.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均已开通统一申领服务。
鞍山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在鞍山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所不同: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例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失业保险费未缴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失业保险费缴满12个月及以上120个月以下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失业保险费缴满120个月及以上的,也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您及时关注鞍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公告或网站上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2022年鞍山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辽宁失业保险领取标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月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24元。

二、辽宁失业补助领取条件及标准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鞍山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21年鞍山市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5元,个人缴4.5元。
具体可咨询鞍山市社保中心,鞍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联系电话:0412-553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