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23年芜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市决定自2023年1月21日(除夕)下午14时至2月5日(正月十五)上午8时,在禁放区域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值守巡查专项行动。
根据《条例》规定,镜湖区、弋江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无为市、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各县市区人民***、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另外,《条例》中规定,芜湖市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
(七)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芜湖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据了解,根据《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23年芜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市决定自2023年1月21日(除夕)下午14时至2月5日(正月十五)上午8时,在禁放区域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值守巡查专项行动。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二百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区)人民***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镜湖区、弋江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无为市、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鸠江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县(区)人民***、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芜湖禁燃规定?
(一)镜湖区、弋江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无为市、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各县市区人民***、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国家机关;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六)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区)人民***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