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5-5号文工伤保险?
各县市区人力***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经市***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基准费率的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4%、0.48%、0.84%、1.08%、1.32%、1.56%、1.92%、2.28%。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2015年5号文件全文?
各县市区人力***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经市***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基准费率的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4%、0.48%、0.84%、1.08%、1.32%、1.56%、1.92%、2.28%。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鲁人社2015年78号文件原文?
根据您的问题,我找到以下相关内容。
2015年山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待遇的通知>;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待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广大工伤人员的基本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本次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是保障工伤人员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对于解决工伤人员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