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医疗费可以工意外险与工伤基金双报销赔偿吗?
可以
可以,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
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其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4、工伤保险是企业给职工缴费的,是法律赋予的法定义务,企业不缴纳的,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用,赔付较高; 商业保险属于自愿协商的合同范畴,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意外事故的,有保险公司支付部分费用,赔付较低。
原则上是可以双重享受,但是因为报销的票据只有一套,一般只能报销一种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只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劳动者一般是可以享受两次报销的,具体情况各省规定不一样。
5、没有冲突,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
出险时,两险的伤残和死亡待遇可以同时享受(例外规定:以比例报销方式赔付医疗费的,医疗费合并赔付额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即医疗费不可重复赔付)。
可以,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工伤险并入社保了吗?
是的,工伤险已经并入社保了。
因为国家实施了《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此举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赔偿,同时也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不同,它是针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保障,而不是针对劳动者本身的身体健康状况。
工伤保险属于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
根据我所知,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包括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五大险种之一,其主要目的是为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生病或残疾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因此,可以说工伤险已经并入了社保。具体的政策和实施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机构进行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