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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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慢***,在工作时间突然发作,算工伤吗?
职工本身患有的慢***,不是职业病,不可以按职业病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发作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生存的按因病办理。《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雇佣来的人在工作中突发疾病,雇主有责任吗?
突发疾病如果与雇主无关,应当自己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雇主没有过错,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则雇主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双方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则可以按工伤保险要求赔偿。雇主可以给予雇工一定金额的补偿。法律链接:《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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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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