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保险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费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事故发生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以及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其工伤认定由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受理、认定。
云南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至四级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云南省评残管理办理办法?
云南省的残疾评定和管理办法通常由当地的残疾人事务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和执行。以下是评残管理办法的一般步骤:
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需要向当地残疾人事务部门提出残疾评定的申请。申请通常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必要的***明和医疗记录。
医疗评估:申请人可能需要接受医疗评估,由专业医生或医疗团队确认其残疾情况和程度。
材料审核:残疾人事务部门将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医疗证明,以确定是否符合残疾认定的条件。
认定和等级:根据评估结果,残疾人事务部门将确定残疾等级,如一级、二级等,并颁发相应的残疾证明。
权益享受:持有残疾证明的人可以享受一定的******和服务,如残疾津贴、康复服务等。